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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0日零时起,兰州13处“电子警察”上岗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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柠檬汽水 发表于 2020-8-17 18:50:3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甘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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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(8月17日),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,为了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、缓解交通拥堵,创造良好交通环境、预防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8月20日零时起,开始启用全市新增的13处非现场执法系统(电子警察)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

13处非现场执法系统抓拍点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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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




1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(违法代码:1625,处罚结果:记6分、处罚200元);

2、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违法代码:1344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;

3、机动车逆向行驶的(违法代码:1301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;

4、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(违法代码:1357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;

5、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(违法代码:1208,处罚结果:记2分、处罚200元);

6、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(违法代码:1345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;

7、机动车违法停车 (违法代码:1039,处罚结果:处罚100元);

8、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(违法代码:1018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;

9、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(违法代码:1019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;

10、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(违法代码:1046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;

11、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(违法代码:1223,处罚结果:记2分、处罚200元);

12、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(违法代码:6011,处罚结果:不扣分,处罚50元);

13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(违法代码:1048,处罚结果:不扣分,罚款50元);

14、不按规定使用灯光(违法代码:1102,处罚结果:记分1分,罚款100元)。



交通违法信息查询



一、通过互联网登录“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”进行查询;

二、关注“兰州交警”微信公众号,在“便民服务”进行违法查询;

三、下载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。

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
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
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
共同创建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
道路交通安全环境
来源:新甘肃客户端     如有侵权,请与我们联系删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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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全攻略 发表于 2020-8-17 22:18:33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甘肃兰州
到处是监控,无处可逃啊!
来自: iPhone客户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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