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,规范道路行车秩序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、《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1年8月3日零时起,开始启用11处新增非现场执法系统(电子警察),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 1 .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(违法代码:1344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 2.机动车逆向行驶的(违法代码:1301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 3.机动车违法停车的 (违法代码:1039,处罚结果:处罚100元) 4 .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(违法代码:1223,处罚结果:记2分、处罚200元) 5 .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(违法代码:6011,处罚结果:不扣分,处罚50元) 6 .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(违法代码:1625,处罚结果:记6分、处罚200元) 7 .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(违法代码:1357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 8 .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,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(违法代码:1208,处罚结果:记2分、处罚200元) 9 .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(违法代码:1345,处罚结果:记3分、处罚200元) 10 .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(违法代码:1018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 11 .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(违法代码:1019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 12 .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(违法代码:1046,处罚结果:处罚200元) 13 .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(违法代码:6063,处罚结果:不扣分,罚款200元) 14 .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%未达20%的(违法代码:1352A,处罚结果:记分3分,罚款200元) 15 .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%以上未达到50%的(违法代码:1636,处罚结果:记分6分,罚款200元) 16 .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不足70%的(违法代码:1721A,处罚结果:记分12分,罚款500元) 17 .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%以下的(违法代码:6050,处罚结果:不扣分,警告) 一是通过互联网登录“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”进行查询;二是关注“兰州交警”微信公众号,在“便民服务”进行违法查询;三是下载“交管12123”手机APP,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。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,共同创建安全、畅通、文明、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。 特此公告。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8日 来源:兰州交警 |